二手車已過戶別忘了給保險更名
近日,市民陳浩(化名)購買了一輛二手車,但未將車險保單變更至其名下,他擔心車輛一旦出事故,會遭遇理賠難。記者了解到,不少人在進行二手車交易時,易忽略保險更名這個環(huán)節(jié),從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二手車已過戶,保險卻未更名
信息不符的事情弄明白了,但陳浩說,當初他將車輛過戶后,保單沒有辦理更名,單子上顯示的還是原車主的姓名和原來的車牌號,在這種情況下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能理賠嗎?
我市某保險公司資深保險客戶專員張紀提醒,二手車在辦理完過戶手續(xù)后,最好盡快到保險公司將保單上的車牌號和原車主姓名等信息更改。
《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標的轉讓的,被保險人或者受讓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合同也有約定: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變更用途或增加危險程度,被保險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保險人,并申請辦理批改。按照上述規(guī)定,車輛過戶后,如果沒有辦理保險更名,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多數保險公司可能選擇拒賠,即便有保險公司承諾理賠,但因保單上登記的被保險人為原車主,保險公司會在理賠時要求新老車主同時到場,或將賠付的金額直接打入原車主賬戶,比較麻煩,也容易產生糾紛。
需要注意的是,二手車過戶后,車輛將不享受之前的保險優(yōu)惠,需遵照首次投保標準投保。
2二手車保險更名不及時,發(fā)生事故后將影響理賠
陳浩在我市某二手車交易市場購買了一輛轎車,該轎車入戶時間是2012年2月,車險有效期到2015年1月。陳浩將轎車過戶至自己名下后,更換了一副新牌照,但一直沒有到保險公司把車險變更到自己名下。
前幾天,陳浩通過交警部門網站查詢車輛違章信息時發(fā)現,車輛狀態(tài)顯示為正常,檢驗有效期到2016年2月,但保險終止日期是2014年1月17日。按照系統顯示,該車的保險已過期8個月。
“保單上顯示的有效期到2015年1月,為什么交警部門網站上顯示的卻是2014年1月?”陳浩將疑問發(fā)到網上后,不少車主表示,他們也遇到過類似情況,自己購買的車輛保險明明未到期,但交警部門網站上顯示保險已過期。
陳浩將這個問題反映到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車管所民警回復稱,保單有效期不一致的情況,是由公安部門網站和保險公司未聯網,信息渠道不符造成的。
據介紹,公安部門網站錄入的車輛保險日期是車輛檢驗時出具的保單日期。但購買6年內的新機動車每兩年檢驗一次,而保險的有效期僅為一年,這就形成了中間一年的空當期。打個比方,一輛新車在2012年1月購買保險,當年2月辦理入戶,按照6年內的新機動車兩年一檢的規(guī)定,該車輛到2014年2月需重新申領檢驗標志。在這期間,雖然車主在2013年1月就重新購買了保險,在公安部門網站上卻無法顯示,造成信息不符。
3車輛過戶后保險如何變更
二手車保險變更時,車輛交易雙方務必把保險變更事宜協商妥當,將涉及保險變更的相關手續(xù)交割清楚。
辦理 汽車 保險過戶方式一般有兩種:
第一種方式對保單要素進行更改
其關鍵是更改保險合同投保人、被保險人與行駛證車主及過戶后的車牌號。所需的資料主要有:保單發(fā)票及標志正本、車輛過戶交易發(fā)票、產權登記證或行駛證、交易雙方的身份證,如委托他人,還須出具委托書及委托人的身份證。交易雙方帶齊上述資料,到原保險公司營業(yè)網點辦理即可。
第二種方式申請退保,即終止以前的合同
此類情況一般適用于商業(yè)車險(交強險屬于國家強制投保險種,如不是跨行政區(qū)域的過戶不能退保,只能做變更)。此方式需原車主帶齊保單發(fā)票正本、身份證在原保險公司營業(yè)網點退保,保險公司只應按天收取從投保日期開始到退保期間的保費,剩余的保費會相應退還。然后,新車主就可以攜帶新的行駛證、車輛過戶交易發(fā)票、身份證等資料到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重新辦理一份商業(yè)車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