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準備金的實質
投資準備金是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投資給予的一種稅收鼓勵措施。投資準備金允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從他們的利潤中提出一部分作為準備金以做將來投資之用,每年向投資準備金撥出的利潤都可以從當年的計稅所得中扣除掉。
投資準備金使得納稅人在實際進行任何投資之前就將這些投資的成本扣除掉,而將來實際投資時用這些準備金購置的資產將不再計提折舊或成本,這實際上起到了延遲納稅的作用。作為一般規(guī)則,如果建立投資準備金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期限內未進行新的投資,那么必須將這些投資準備金加回到應稅利潤中去。
在奧地利和大多數(shù)斯堪的納維亞國家中允許建立這種投資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