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海外代理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簽約雙方的名稱應當是全稱而不應是簡稱。我方或對方是集團公司的成員(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時,更應寫明全稱。
2.明確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還是經銷。是獨家代理或經銷還是其他方式的代理或經銷。是否允許國外公司代理或經銷其他方的產品等。
3.指定地區(qū)范圍。合同中應當根據(jù)交易的具體情形和我方意圖、對方拓展市場的能力,將國外公司代理或經銷的區(qū)域予以明確約定。以免造成我方產品在不同市場,因銷售者的不同而相互價格競爭。
4.約定產品的范圍和數(shù)量或金額。即國外公司代理或經銷的具體產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確期間內應當代理或經銷的產品數(shù)量或金額。
5.報酬以及支付結算的方式。根據(jù)交易方式是代理抑或經銷,明確報酬的計算方式。約定雙方如何支付報酬,乃至貨款(經銷方式下)結算和支付方式問題。
6.合同終止的情形。應當約定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將自動終止,哪些情形下為提前終止合同。這對于保護我方利益以及控制交易的主動權相當重要。